【摘要】现代国家治理语境下的公共服务承担与公共事务治理突破了行政机关垄断,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开始向社会转移,英国的"新公共管理"、日本的"私人行政"以及德国的"公法人"制度等域外经验证明了这种公私协作的活力效率。因此,研判我国地方立法赋予其他组织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发展趋势,是进一步理论研究与制度实践的基础。以立法形式实现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化转移,提升地方治理民主化与法治化水平,是地方立法赋权其他组织的制度建构目的。然而梳理相关中央与
【关键词】
《建筑知识》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国医疗管理科学》 2015-05-12
《中外医疗》 2015-07-06
《铁道运营技术》 2015-06-25
《阅江学刊》 2015-07-02
《南京体育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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